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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郡县制度
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,丞相王绾请封诸皇子为燕、齐、楚王,得到群臣的赞同。 廷尉李斯力排众议,主张废除分封诸侯的制度,全面推行郡县制度。 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, 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,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。 皇室任免郡县的主要官吏,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,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。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确立。秦始皇二十八年(公元前219年)的峄山刻石辞说:“追念乱世,分土建邦,以开争理”;“乃今皇家,壹家天下,兵不复起” 。 这说明秦始皇认为废分封行郡县是消除各地兵争所必须的。
郡,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,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,设郡守、郡尉、郡监(监御史)。郡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,掌全郡政务,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;郡尉,辅佐郡守,掌管全郡军事;郡监,掌监察工作。
郡以下设县或道。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,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。内地设县,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。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,不满万户的设县长。令、长为一县之首,掌全县政务,受郡守节制。县令下设尉、丞。尉,掌全县军事和治安;丞,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,掌全县司法。郡、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。
县以下设乡、里和亭。乡和里是行政机构,亭为治安组织。乡设三老、啬夫和游徼。三老掌教化,啬夫掌诉讼和税收,游徼掌治安。乡以下为里,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。里设里正或里典,后代称里正、里魁,以“豪帅”即强有力者为之。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,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。此外,还有司治安、禁盗贼的专门机构,叫做亭,亭有长。秦规定,两亭之间相隔十里,设亭长。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。
秦朝创下的一套中央集权国家政治制度在以后社会的历史中,只有修修补补,基本框架不变。为了巩固统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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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历史专题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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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历史专题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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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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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历史人物
- 蒙恬(秦始皇时期的著名将领)
- 扶苏(秦始皇嬴政长子)
- 嬴子婴(秦朝最后一位统治者)
- 项羽(西楚霸王,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武将之一)
- 嫪毐(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奸佞)
- 虞姬(西楚霸王项羽爱姬)
- 赵姬(淫乱后宫的秦始皇生母)
- 范增(霸王项羽的主要谋士)
- 吴广(秦末农民起义领袖)
- 陈胜(秦朝末年农民起义领袖)
- 章邯(秦朝末年名将)
- 蒙毅(秦始皇宠爱的大臣)
- 秦始皇(中国首位皇帝)
- 龙且(秦末楚汉争霸时期西楚国将领)
- 王翦(战国四大名将之一)
- 周文
- 李斯(秦朝丞相,法家思想最完全的执行者)
- 赵高(心狠手辣的奸臣)
- 徐福(东渡求药的秦朝方士)
- 后楚怀王(秦末诸侯王之一)
- 葛婴
- 公子高
- 胡亥(秦始皇第十八子,秦朝第二位皇帝)
- 韩广
- 蔡赐
- 陈馀
- 侯生
- 邓宗
- 桓楚
- 丁固
- 董翳
- 季布(汉初大臣、侠士)
- 冯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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